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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侧记

  提高学生的营养水平不仅要吃饱还要吃好,本月起,我省将对分布在大同、忻州、临汾、吕梁4市21个县的连片特困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43万学生将受益,其中每生每天可获中央财政3元的营养膳食补助。2011年10月,国务院决定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山西共有21个试点县,包括:兴县、岚县、临县、石楼县、五台县、繁峙县、静乐县、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阳高县、天镇县、广灵县、灵丘县、浑源县、大同县、吉县、大宁县、隰县、永和县、汾西县,涉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约43.42万。

  今年3月底,省政府下发《山西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通知,并成立了以副省长张平为组长的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组,切实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主要包括:为试点地区学生提供膳食补助,改善就餐条件,选定供餐模式等。取得经验后,向全省逐步推广,有条件的市、县(区)也可结合本地情况逐步开展。

  试点地区膳食补助标准为每个学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个学生每学年共600元。目前,省财政已下拨中央补助资金6512.5万元,专项用于学生营养膳食补助。

  在供餐模式上,学校有食堂或者可以配备食堂的,可以实行食堂供餐;学校没有食堂的,可以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偏远山区的学校或教学点,可以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前提下,按标准实行个人或家庭托餐。供餐内容包括午餐的加餐或课间餐,加餐和课间餐以提供富含铁、钙、维生素A等营养的蛋、奶、果蔬等为主。

  为改善就餐条件,省政府要求各试点地区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进行重点建设和装备,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准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一律不得个人承包。目前,省财政已下拨中央补助资金2.74亿元,用于21县的学校食堂建设。

  为配合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山西省学生饮用奶计划办公室已认定提供饮用奶生产企业,坚决制止以各种名义将非学生饮用奶制品或含乳饮料等推进学校。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在推广学生饮用奶时,不得将本企业生产的其他品种乳品(含乳饮料)代替学生饮用奶向学生配送,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将严肃查处。

  同时,我省鼓励社会参与学生营养改善。如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在县级政府统筹指导下,积极参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在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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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