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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采取六项措施确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今年2011年,阳泉市所属平定县、盂县、郊区分别被列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国家和省级试点,为把这一惠及民生的事情办好,阳泉市财政部门采取六项措施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舆论宣传。阳泉市在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组,在统筹规划、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工作,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积极参保。 

  二、确保制度衔接。阳泉市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农保合并实施,与职工养老保险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保证养老保险覆盖全民的制度和其他各种社会保障制度实现无缝对接。 

  三、鼓励基金筹集。在中央、省核定每人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阳泉市加发5元养老金,并承诺将随物价变动适时提高养老金标准,鼓励符合条件的居民积极参保。 

  四、做实基础信息。为使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阳泉市确定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基础数据审核手段,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系统等,防止虚报冒领、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情况的发生,有效做实基础工作。 

  五、严格基金管理。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有关规定,阳泉市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规范缴拨程序,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单账管理,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六、健全监督制度。人社部门对基金负有监管职责,阳泉市确定其建立内控制度和稽核制度,定期公开信息,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 

  截止2011年底目前,阳泉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16-~59岁参保人数已达37915人,市财政已拨付经办机构中央、省、市财政补助资金148万元、155万元、84万元;到本年11月末,全市3个试点县(区)已有6400名60岁以上老人领取到了基础养老金。 

  2012年,阳泉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将在全市推开,届时,阳泉市的养老保险网将涵盖全体农民、城镇职工以及城镇非从业居民,真正实现养老保险全民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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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