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378万元投入市场平抑物价保节日蔬菜米面油限价供应
近日,市财政为稳定市场,稳定物价,按照阳泉市政府决定,动用378万元价格调节基金补贴市场,对蔬菜、粮食、副食品进行宏观价格调控,全力搞好“两节”期间的市场供应。同时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限定6种蔬菜价格。按照规定,大白菜从2012年1月1日至2月20日,按照每公斤0.8元的价格进行限价销售。蒜薹、葱头、莲菜、芹菜、韭菜共5种蔬菜价格从1月16日至1月22日进行限价供应,价格另定。
二、限定6种粮油价格。面粉、大米、食油、肉、早餐、调味品从1月1日至2月底限价供应,其中:特一粉85元/袋、富强粉83元/袋、特二粉78元/袋、食油6元/500克、大米140元/袋;其他品种一律执行2011年12月1日的实际价格,不得提价。
三、指定限价销售单位。包括阳泉市蔬菜副食品有限公司、华龙超市连锁集团、天利购物广场、新世隆超市、阳泉市粮油公司、阳泉市粮油综合交易市场等共10家销售单位为限价供应门店。
四、实行及早联系储备货源。从2011年12月开始,阳泉市已及早与上述单位联系,要求他们尽快组织货源,保证商品质量,确保市场供应。目前这些工作已全部就绪。
五、采取灵活的结算方式。为保证378万元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效果,市财政采取了分步拨付的方式进行。即:在节前预拨一部分资金用于各门店备货;节后根据实际供应情况据实核拨,使有限的资金发挥了较大作用。
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阳泉市要求物价、财政部门加大对限价商品供应点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限价商品按日限量供应,不得断档、也不得卖大户,使全体市民真正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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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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