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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提高农村干部工资待遇

  

  为充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沁县采取多项措施提高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工资待遇。一是提高了工资标准,全县338名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工资补助标准从平均每年1764元,增加到平均每年5346元,增长了3倍多。二是给予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职期间,按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享受政府专项缴费补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只享受一份补助。三是建立农村“一把手”激励定补机制,村支部被评为县级以上(包括县级)红旗党支部和劳模三干会红旗村的,每年给予500元奖励补助;被评为县级先进党支部和先进村的,给予300元奖励补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退职后,每年享受县财政30元生活补贴,任正职满3年的每多任一年,分别增加10元或5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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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