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阳泉市农村五保户人员供养标准大幅提高
为提高农村五保户人员的保障水平和生活质量,阳泉市从2004年起,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由集体供养改为国家财政供养,供养方式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供养资金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保证。考虑到经济的发展及物价上涨因素的影响,2007年11月,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0元。2008年9月又提高到每人每年1500元。2004年,我市农村五保户供养人员为5526人,以后年度逐年增加,到2007年底,农村五保户财政供养人员达到7515人,其中集中供养人员322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由2004年的552万元提高到2008年的706万元,增加了154万元。
农村五保户人员供养制度的改变和供养标准的提高,极大地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村五保户人员的关怀,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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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