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陵川县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做到“八到位”
一是筛选申报到位。各乡(镇)与村两委根据条件要求,研究确定残疾人危房改造对象。筛选实施对象时严格遵循无房户优先,多残户优先,主要劳动力残疾户优先、重残户优先、人多户优先、极度危房户优先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实施对象确定后,将花名上报县残联。
二是调查核实到位。根据上报情况,县、乡(镇)残联共同按照条件要求对上报的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对象,逐户进行实地调查核实,进一步筛选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对象。
三是公示监督到位。在实地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由县残联或乡(镇)通过新闻媒体或张榜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实施危房改造的残疾人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县残联专设了举报电话,采取多种形式接受监督。
四是证件表报到位。公示无异议后乡(镇)残联指导村委会及残疾人家庭共同填报《陵川县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调查表》,与原住房照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一并上报县残联。
五是审查确定到位。县残联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后,报经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确定改造对象,并报市残联备案。
六是编制预算到位。实施对象确定后,由乡(镇)政府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对象的实际情况逐户做出工程预算明细表,报县残疾备案。
七是组织施工到位。残疾人危房改造的法定监护人为施工主体,由县残联与乡(镇)政府和所在村两委确定共同研究具体施工方式,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县残联会同财政、民政、城建、审计等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以确保工程质量。
八是资金拨付到位。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实行报账直补制,具体操作方法由县残疾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分期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户进行督促检查,工程验收后以村为单位将危房改造户建设面积、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县财政局或县残联实行报账直补,办理各项报账手续。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0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