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治市从今年秋季起对职业高中等
部分高中学生开展高中阶段教育免学费试点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山西省长治市出台了《关于高中阶段教育免学费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全市所有公办职业高中在校生、市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和市艺校地方戏专业在校生免缴学费,公办普通高中在校生中10%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缴学费。补助标准根据国家规定的学费标准确定:市直职业高中(含市特殊教育学校职高班)为600元/生.学期;市艺校地方戏专业为3500元/生.学年;县区职业高中为400元/生.学期。省首批重点高中:市区学校为800元/生.学期;县区学校为700元/生.学期。其它普通高中:市区学校为600元/生.学期;县区学校为400元/生.学期。全市将有24000名职高学生和7500名高中学生享受到免学费高中教育。
所有免收的学费,按照“市县两级分担、兼顾地区差异、部门协调配合、资金规范运作”的原则,根据县级实际财力状况,由市、县两级按照具体分担比例足额安排,壶关、黎城、平顺、沁县4个县由市县按7:3的比例分担,其余县市区按市县5:5的比例分担。长治市财政每年为此将投入资金约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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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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