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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财政局积极推进全区企业贯彻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

  2021年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重要一年,已执行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应当自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收入准则、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等新企业会计准则。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工作,不断提升会计信息质量,长宁区财政局积极推进新收入等系列会计准则贯彻实施工作。

  一、以培训促进提升。组织辖区的国有企业、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单位等财会人员参加“企业会计准则高质量实施工作线上培训(第二期)”。加强与市会计学会、上海机电会计学会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组织区内国资监管企业、拟上市企业等非上市企业开展“推进企业会计准则高质量实施”专题培训,培训聚焦新收入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等内容。

  二、以竞赛带动宣贯。发动长宁区广大会计人员踊跃参与上海市企业会计准则知识竞赛网络在线答题活动,全区共有631人完成线上答题,参赛总人数居全市第二,仅次于浦东新区,参赛人员中有6人成绩居全市前100名。为迎接下阶段全市决赛,联合上海电气集团举办长宁分赛区选拔赛,组成长宁代表队,组织落实备赛工作。

  三、以调研抓深落实。根据市财政局有关2021年非上市企业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全面摸排本区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督促企业做好新旧衔接准备工作。利用实地调研、案例征集等方式,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大力宣传交流企业在执行新准则过程中的经验、难点与对策,做好动态指导,进一步推动我区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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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