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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
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已于2020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按照条例对预算管理提出的新要求,黄浦区财政部门及时转变观念,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一、建立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体现预算完整性。严格遵守《实施条例》关于政府预算收支范围和编制内容的规定,加大“三本预算”统筹力度,做好政府预算体系内部的有效衔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提高部门预算的完整性。

  二、深化预算编制管理改革,提高统筹安排能力。制定财政项目库管理办法,优化项目库平台功能,规范项目入库程序,建立健全先入项目库、再安排预算的预算申报机制,打破预算编制“基数”依赖,推进中期财政规划与年度预算有机衔接。

  三、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实施条例要求,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推动财政收支、预算决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等信息更加透明规范,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四、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全面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做实预算绩效“双监控”,加强绩效结果应用,将绩效理念和工作要求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推动实现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一体谋划、一体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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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