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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会同相关单位印发
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为加快推进临港新片区内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行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近期,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和新片区管委会联合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工作职责分工、资格认定流程以及后续管理规定等操作细则,确保税收优惠政策高质量落地实施。拟申报企业可向新片区管委会提交自评表及相关资料,经专家评审、资格审议和上网公示等相关程序后,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新片区管委会将联合发文公布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

  《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后,新片区内科技含量高、国际市场需求大、对外开放度要求高的重点产业企业可按规定程序申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政策。该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重点产业、企业、产品、技术在新片区落地生根、创新发展,鼓励重点产业企业开展基础性、应用性研究活动,突破技术瓶颈制约,形成自主创新核心能力,发挥优势、补齐短板,发挥技术创新引领和产业集聚发展效应,推动新片区成为国家推进改革开放、实现科技进步的重要创新策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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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