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财政局:推进国有资产报废处置设备全目录回收机制
上海市长宁区财政局推进建立国有资产报废处置设备全目录回收机制。
一、制定办法,规范做法。在2013年制订长宁区机关、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回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根据本区资产处置管理实际需求,协同长宁区商务委、国资委、发改委、环保局、新锦华等相关单位推动制定新的“废旧物资管理回收办法”,签订委托合同,明确报废资产回收目录清单,引入全目录报废资产回收处置机制,完整“资产管理处置链”,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服务为本,全程管理。以服务好预算单位为出发点,全面回收报废的通用设备家具用具、专用设备、在建工程设备等,从接收、到驳运、到处置,使废旧资产回收“全方位管理、全流程覆盖”,尽可能减少因部分资产回收困难,给预算单位资产处置带来的不便。实现资产管理从制度到操作,从责任主体到相关参与单位,从预算安排到投入使用,再到回收处置账面注销的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以加强程序监督,优化资产配置效益。
三、引入竞争,择优录取。待条件成熟后,引入竞争机制,确定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的优质服务单位负责废物的回收。以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形成“政府推动、市场调节、企业运作、社会参与”的再生资源回收机制,进一步培育和发挥行业龙头作用,使具有先进技术和相应资质的单位脱颖而出,择优上岗。
四、节约资金,提高效益。积极响应国家过“紧日子”的要求,节约财政资金,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单位提供的废旧资产回收清单,作为设备更新预算安排的依据,把预算编报与资产管理有机结合,实现“源头控制、集中处理“,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国有资产设备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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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