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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财政局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

  按照中央和市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精神和要求,青浦区财政局起草并提请印发了《中共青浦区委 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委〔2019〕245号),提出到2021年底,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一是准确把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到2021年底,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形成“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

  二是积极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建立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将绩效管理拓展到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政策和项目,实施对象从政策和项目预算为主向部门和单位整体支出预算、政府预算拓展,逐步提高绩效管理层级,在更高层面上统筹和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加快构建预算决策、编制、执行、决算和信息公开“五位一体”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建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快构建覆盖“三本预算”和所有财政资金、资产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约束、流程约束、标准约束、激励约束、考核约束。

  三是切实增强统筹推进改革的合力。加强绩效管理组织领导,建立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组织协调、各相关主管部门合力联动、各部门各单位具体实施、审计等部门参与监督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机制,明确绩效管理职责分工,推进绩效配套改革,营造绩效管理良好环境,促进形成全社会讲绩效、重绩效、比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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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