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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财政局和国资委联合组织开展《新企业会计准则》培训

  今年年初财政部修订并增加了7项新企业会计准则,并要求各企业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6月份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各企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次新准则的修订和完善旨在促进各类企业更好地执行会计准则,切实做到会计指标真实可靠、口径可比,全面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同时实现我国会计准则逐渐与国际接轨。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近日,县财政局和县国资委联合组织开展了崇明县新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班,并专门邀请了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李正华教授、上海市商学院财会学院校长董惠良教授进行授课。

  本次培训对象包括各国有、集体企业财务负责人及相关财务人员,总计培训人数150人次左右。本次培训内容涵盖8项新企业会计准则,分别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整个培训过程井然有序,学习氛围浓烈。同时,两位教授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及细致缜密、风趣幽默的讲课方式获得了学员们的一致好评,学员们一致表示通过本次培训对8项新会计准则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并将积极学以致用,指导实际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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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