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财政局四项措施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黄浦区财政局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一是明确排查重点。根据岗位设置、廉政防控范围的不同,抓住关键环节,提高防控措施针对性。重点排查在工作制度、业务流程的落实及控制方面的廉政风险点;重点排查岗位职权行使缺位、越位及不规范产生的廉政风险点。
二是强化源头治理。通过对银行账户的清理规范、预算单位“小金库”治理、非税票据管理、会计信息、民生资金、教育资金等项目资金的监管,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估,有效监控财政资金廉政风险点。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根据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梳理、完善一系列管理制度,细化操作程序,健全工作流程,逐项抓好落实,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运作模式。
四是强化财政监管。通过改革预算编制审核办法、实行预算信息公开、规范财政产业扶持政策、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深化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专项资金监管平台等工作措施,构筑标本兼治和“制度+科技”的惩防腐败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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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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