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高新区财政:“四个强化”做好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
为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淄博高新区积极开展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科学配置、高效使用和规范处置,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效能。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管理水平
淄博高新区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从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资产收益管理、资产清查、资产信息化管理、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开展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二、强化目标设置,科学设定指标
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目标采取总体绩效目标和阶段绩效目标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任务细化、标准量化、流程优化等一系列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重点环节的管控,落实对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绩效评价指标的设置遵循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对评价目标进行逐步分解,设置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较强的绩效指标,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项目特点赋予指标权重与指标分值。
三、强化组织实施,提升评价质量
由财政部门牵头,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采取实地查看、核实数据、听取汇报、组织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多家单位国有资产开展重点评价。实施过程中,将“专家评审制”“审委会审核制”“最后一票反对制”等工作机制贯穿于评价准备、评价实施、评价总结的各个阶段,形成高质量的绩效评价报告。
四、强化结果应用,压实主体责任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督促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形成反馈、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并将绩效评价结果按规定向社会公开,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回应社会关切,为下一步预算安排、政策完善、管理改进提供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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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