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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监管

  为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监管工作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切实提高监管工作质效。

  一是找准切入点,在夯实主体责任上做细功。《意见》聚焦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监管机构五个主体,以提高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运行效率为重点,厘清各方责任、完善制度办法,既明确了采购主体责任“是什么”,又强调了关键环节“怎么做”。同时,通过梳理采购活动中的痛点、堵点,为各参与主体划出行为红线,实现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警”的转变。

  二是瞄准关键点,在创新监管方式上下实功。《意见》立足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两大改革领域,从7个方面提出27条举措,紧盯政府采购薄弱环节,靶向创新监管手段,实现从“治已病”到“防未病”的转变。

  三是把准落脚点,在强化结果运用上见真功。《意见》将“严”的主基调贯穿监管全过程,把监督结果作为完善制度、优化流程、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开展政府采购风险提示、强化投诉举报结果应用、严处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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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