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突出创新引领推动支农工作
今年以来,山东省财政厅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创新出台财政激励支持政策措施,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一、创新强化资金投入保障。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划分现代水网建设、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等五大领域,进一步完善“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精准有效支持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完善土地出让收入支持乡村振兴实施办法,推动全省2022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7%以上,集中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
二、创新推动农业高质高效。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将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财政补助标准由1500元提高至1950元,对10亿斤以上产粮大县承担的建设任务,省财政按每亩150元给予奖励性补助。对完成2021年度粮食播种面积任务的市给予奖补。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持评选现代农业强县及农业绿色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各10个,对现代农业强县每县奖补1亿元,对其他3类县每县奖补500万元,引领构建农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围绕优化要素配置,细化工商资本投资奖补政策,鼓励以县为单位统筹谋划,吸引企业联合投资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放大财政资金引导撬动效应。
三、创新支持乡村宜居宜业。一是支持现代水网建设。安排资金157.9亿元,支持实施水资源配置、防洪提升、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重点水利项目;鼓励市县将新增政府专项债券优先用于现代水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动全省加快完成固定资产项目投资。二是支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将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分类推进乡村振兴先进县、省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长效机制试点等有机结合,加强政策、资金、项目的统筹布局,推动区域融合发展、乡村全面振兴。三是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38个县启动省级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围绕产业发展、就业带动、环境整治、人才培养、乡村治理、巩固成果6项内容集中连片打造,探索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新路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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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