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财政:“五举措”助推济南部门
整体绩效管理“全覆盖”
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注重从整体和宏观视角衡量部门支出绩效和履职效能,是压实部门绩效责任,推动部门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的重要改革举措,也是一项全新的、系统性改革。济南市自2019年被列为“山东省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试点市”以来,按照“先试点—再扩围—全覆盖”的原则,从五个方面梯次推进,积极构建部门整体绩效管理的“济南模式”。
一是覆盖范围有突破。济南市自2019年起开展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试点,2021将市级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范围扩大至所有部门,实现市县两级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全面覆盖。目前,市本级全部82个市直部门、9个二级预算单位均已完成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及2020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首次实现目标编制及自评100%全覆盖。目前,已完成两轮审核质控,有效提升了部门整体履职成效和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二是管理链条有延伸。今年,市本级首次开展部门整体财政重点评价,选取了工信、生态环境、住建、城乡水务等4部门开展试点。区县财政部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延伸管理链条,有针对性的选取不同部门、办事处等开展部门整体财政重点评价试点工作。真正实现了部门整体绩效管理从目标编制、部门自评再到财政重点评价全链条闭环管理。此外,长清区财政局组织17个试点单位将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评表随2020年部门决算在区政府网站同步公开,提升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的“透明度”。
三是管理质量有提升。为有效解决部门整体管理中部门战略目标、核心指标部门不会设置或者指标碎片化、不够聚焦等问题,通过邀请绩效专家进行专题培训、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现场辅导和审核打分、借助预算一体化系统嵌入目标申报表及自评表提供菜单式查询服务等多管齐下的方式,为91家市级部门提供一对一、面对面的专业辅导,帮助部门梳理出部门、行业领域的个性化指标体系,最终市级部门绩效目标编报质量平均得分从86分提高到92分,合格率100%;同时,将目标编报质量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有效调动部门加强整体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观能动性,强化部门主体责任。
四是制度办法有保障。印发了市级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统一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模板,从投入管理、产出、效果三方面入手,设置涵盖了预算编制、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7个维度20项内容的指标体系和自评标准体系,为开展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和参考。
五是结果应用有针对。结果应用是绩效管理的最终落脚点。将2021年部门整体评价结果与2022年部门预算挂钩,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和良的,视实际需要保障下一年度预算支出;结果为中及以下的,视情在该预算单位评价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比例以内予以核减。通过强化结果应用,引导各方面更加重视预算管理,提高部门整体预算绩效水平。
2019—2020年济南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连续两年蝉联全省第一。2021年市财政局精准捕捉绩效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信息,及时总结绩效管理的亮点、热点问题,截至10月底,报送市财政局工作信息32篇,被省厅“山东财政”公众号宣传推广3篇,《济南改革》宣传推广1篇,“政务信息”采纳2篇,其中:《济南市抓好重大政策和项目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优秀案例被《大众日报》宣传报道,《济南财政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济南市开展重大政策事前绩效评估》等典型做法被《中国财经报》宣传推广,“济南模式”在全省和全国范围“走在前列”、“独树一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