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财政:优化政采营商环境
多措并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今年以来,济宁市财政局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推进机制创新,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网上商城,线上采购更加方便快捷。围绕降低供应商成本和门槛,建立济宁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对供应商参与网上商城实行广泛入驻制,通过公开征集、承诺入驻方式入驻商城,商城小额零星采购可实现当天下单、当天签订合同、当天合同公告,交易流程一日办结。截至10月底,济宁市商城已入驻供应商2165家,市县采购人完成订单11902个,交易总金额2.4亿元,供应商入驻数量、交易订单数量、交易总金额均居全省前列。
二是实施“六个取消”,降低企业参与成本。广泛开展“六个取消”优惠机制,即“取消投标文件工本费,供应商可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无需缴纳费用;取消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从今年1月起,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取消诚信良好的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同步完善保证金退还机制;取消CA证书工本费,实现CA‘网上办理、免费包邮、快递送达’等一站式服务;取消投标报名环节,供应商无需报名,直接在线编制投标文件即可参与;取消投标环节上传营业执照,采购人通过政府采购评审系统获取营业执照扫描件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上传营业执照信息”。通过实施“六个取消”,进一步降低了参与成本,企业获得感更强。
三是创新推动合同融资,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出台系列措施完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业务流程,引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增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金融服务平台上设置“政府采购融资服务”专栏,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上告知供应商融资渠道,多措并举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截止目前,“政采贷”线上融资金额已达2.1亿元,惠及企业59家。
四是足额预留政采份额,助推中小企业发展。要求各级采购人统筹协调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预留份额,在落实省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预算比例,部门年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金额不得低于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60%;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该项目政府采购预算全部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6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五是发挥政策功能,给予小微企业顶格评审优惠。加大评审价格优惠力度,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在省定比例“6%-10%”基础上全部按照“10%”给予定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竞标价格优势更为明显。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也要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价格评审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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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