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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荣成市财政:坚持“四个突出”
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向纵深推进

  一、突出质量引领,扩大重点评估评价和监控覆盖面。选取市镇街污水处理运行、政府购买居家服务、智慧城市等16个项目,财政重点监控项目20个,财政重点事前评估范围达到部门备案项目的10%以上,其中年内新增一次性项目实现财政评估全覆盖,均须9月底前完成,确保为2022年预算资金安排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依据与支撑。同时,建立财政重点评价滚动工作机制,实行延续性项目三年财政重点评价全覆盖;财政重点评估项目三年内达到部门备案项目的30%以上;对200万元以上项目三年内实现财政重点监控全覆盖。

  二、突出流程再造,提高预算绩效和内控体系契合度。加快完善财政预算管理信息化系统,将全过程绩效管理流程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流程中,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财政重点评价采取“第三方评价与业务科室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评价的程序、进度、时间实现一致。科室提交的评价方案由预算绩效管理科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评价过程中按工作进度定期落实调度,最后形成的评价报告均需提交局务会议专题审查,并逐步将绩效监控及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纳入流程。

  三、突出考核引领,实行考核成绩双挂钩。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到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务管理、绩效管理、预决算公开等方面进一步修订完善考核办法、指标体系。年终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结果,一方面与部门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奖惩挂钩,另一方面将考核分数折算为目标责任制考核成绩。通过双挂钩的方式,督促市直部门单位进一步强化“花钱问效、无效问责”的绩效意识。

  四、突出结果应用,全面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科学性。严格落实绩效评估、绩效评价、绩效监控等绩效管理结果与下年度部门预算资金安排挂钩机制,进一步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科学性。对未提供事前评估报告及评估审核结果为不予支持的项目,不予纳入项目库;对绩效评价中评价等级为中的项目,按不低于评价年度预算10%的比例核减下一年度相应或新增类似项目预算;对评价等级为差的,取消或暂停下一年度相应或新增类似项目预算安排;对绩效监控中发现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偏离较大的项目,预算部门单位暂停项目实施,按程序报财政部门申请调减预算并停止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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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