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山东财政新闻联播

山东省滨州市财政:创新监管服务模式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近年来,滨州市财政立足“依法合规、诚实信用、提质增效”目标,加快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服务手段和监管模式建设,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向好,2020年全市完成政府采购额30.7亿元,节约率4.38%。

  一、夯基垒土,政府采购制度体系立得住。出台《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关于落实<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的通知》等制度办法;不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切实减少供应商资金占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由30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明确预付款支付制度,要求采购人于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货物类项目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服务类不低于10%;对满足合同预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最大限度维护供应商、采购人合法权益。

  二、提质增效,政府采购服务手段跟得上。搭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引入信用担保,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担保服务,截至目前,累计融资金额1.3亿元。为支持疫情防控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采购工作,第一时间启动疫情防控采购绿色通道,指导相关部门执行自行采购政策,确保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及时供应。发布供应商质疑、投诉指引,进一步畅通供应商救济渠道。推动网上商城升级改造,优化采购流程,赋予采购人更大的自主选择权。探索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加快实现政府采购与预算、国库支付的无缝衔接。

  三、流程再造,政府采购监督模式守得牢。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日常监督,完善政府采购计划备案、方式变更等内部审核流程,审核备案计划2000余条。发布全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集中采购目录从125项压缩至35项,明确了政府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及限额(数额)标准等。对政府采购政策法规、业务流程进行精细化、目录化、电子化梳理再造,全面推行“一网备案、一日办结”。综合运用公共资源交易云智监管系统、诚信评价系统、信息公开等方式,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政府采购质效。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