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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财政:“四个一”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一、打造一个系统。优化整合全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系统,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时效性。将市、县财政部门分散布署的13套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优化整合成1套,减少数据报送级次;结合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数量及系统运行情况,及时升级系统硬件配置,解决单位数量激增造成的系统运行卡顿问题。通过对资产管理系统软硬件环境的优化整合提升,实现了全市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维护和数据集中存储,降低了系统使用维护成本,提高了数据报送效率,有利于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数据进行实时监管及穿透式查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时效性大大提升。

  二、建立一个仓库。制定《市级公物仓(虚拟)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单位闲置、待处置及超标准配置资产管理;依托现有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建设虚拟公物仓,对纳入公物仓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处置。目前,已有2个市直部门105件资产纳入公物仓管理,账面原值49.22万元。

  三、开展一次评价。稳步扩大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范围,在将80家事业单位纳入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范围的基础上,2020年又将65家行政单位纳入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范围。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资产报表完成情况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积极推行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调动了单位工作积极性,提升了单位自身资产管理精细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四、形成一项制度。定期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度报告工作,各行政事业单位就本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管理情况和资产管理保障单位运转、支持事业发展、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等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书面报告同级财政部门。通过资产年度报告,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不断夯实资产管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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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