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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汶上县财政:“三个提升” 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近年来,汶上县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围绕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稳步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力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彰显财政“定海神针”的作用。

  一、强化组织保障和制度建设,提升绩效管理工作的定力

  (一)县级领导督办。汶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把绩效管理纳入全县“三重”(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工作体系,明确一名县委常委牵头推进;建立县级领导督导包保改革名单,明确县委常委、副县长督办。县委改革办将绩效管理工作纳入改革台账,每月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印发至部门、乡镇。

  (二)配强机构人员。财政局设立了预算绩效管理科,配备工作人员,确保绩效管理工作有专门管专人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工作专班,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分管局长召集,相关预算管理科室负责人参加。实行联络员制度。印发了《汶上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协调工作制度》,各预算管理科室确定了专人作为绩效评价工作联络员。

  (三)完善管理制度。以县委文件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县级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预算绩效运行监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等管理办法和项目支出评价工作规程,逐步完善1+N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二、筑牢全过程业务基石,提升绩效管理工作的效力

  (一)启动事前评估。将预算绩效管理关口前移,自2020年起,所有县级拟新出台通过预算资金安排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均需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依据《汶上县县级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重点评估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目前完成了县级促进外贸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的事前评估。

  (二)优化绩效目标。2019年起,绩效目标管理范围扩大到所有县级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原则,将绩效目标编制与资金预算同步安排。对部门申报的绩效目标,采取财政+部门联审方式,通过二上二下程序,提高了编报质量,实现了目标编制内容完整、要素关联、指标科学、细化量化。

  (三)做实绩效监控。制定了《汶上县县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部门单位对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日常监控,县财政选择重点政策和重大项目开展重点监控。2019年监控资金4亿元,正在着手开展2020年绩效监控。

  (四)加码绩效评价。严格执行《汶上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加大项目评价力度。以绩效目标为基础,对财政投资100万元以上的社会发展类项目全部由部门开展自评,县财政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部门自评报告进行再评审,力争用5年的时间实现部门项目重点评价全覆盖。加大财政重点评价。县财政选择一些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金额较大的项目开展再评价,2019年选取了9个项目开展重点评价,2020年选择了25个重点项目开展评价,涉及财政资金6.7亿元。

  (五)试点整体绩效。作为省财政厅确定的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试点县之一,2019年7月份,汶上县财政局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及时部署落实,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推进小组,印发了《汶上县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选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水利局等5个部门单位开展县级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试点。同时,邀请中景瑞晟(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培训,聘请2家咨询公司对5个部门试点工作进行全程辅导。按照时间节点,5个试点部门已经全部完成2019年指标体系构建、2020年绩效目标设置、2019年绩效自评工作,近期将完成财政评价。2020年又选取20个部门开展整体评价。

  (六)注重结果运用。通过对部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开展存量资金清理,2019年累计收回部门存量资金2600多万元。建立评价反馈整改机制,评价结果及时反馈部门,对提出的问题无异议的限期整改,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质量。财政评价结果好的继续安排预算资金,评价结果差的取消预算,如2019年评价的一个项目较差,县政府取消与项目方合作,财政不再安排预算。建立部门和乡镇考核制度,并纳入全县综合考核体系。

  三、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提升绩效管理工作的合力

  (一)加大培训力度,增强绩效理念意识。以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为契机,县财政多次组织部门和乡镇开展绩效业务培训,建立“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部门“花钱问效”的绩效意识进一步加强。

  (二)发挥主观作用,增强部门主体责任。从事前评估,到目标编制、运行监控、项目自评等各个环节,明确界定了财政和部门的责任范围,财政部门加强指导、监督和调度,部门单位具体落实执行,从“要我有绩效”转向“我要有绩效”。

  (三)搞好协作配合,增强监督管理效能。目标编审采取财政+部门联审方式,重点评价采取“财政+第三方”、“财政+人大+部门+专家”的方式,提高部门和第三方的参与度。2019年财政重点评价报告全部提报县人大参阅,让人大代表参与评议。除涉密信息外,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报告等信息全部在网站上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讲绩效、用绩效、比绩效”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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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