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财政:提前兑现各项政策支持企业复工达产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青岛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会同相关部门,开通资金审核、拨付绿色通道,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困难的企业,优化流程,对有明确政策标准、落实到具体企业的资金提前拨付,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截至3月26日,2020年支持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已提前拨付19.53亿元,占比达47.95%,其中市本级直接拨付9.66亿元,下达区市拨付9.87亿元。
一、支持稳岗就业。拨付岗位及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资金等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资金2.2亿元。
二、促进科技创新。提前将第一批高企认定和研发补助3.08亿元下达区市,由各区市具体组织拨付。
三、保障农业生产及水利。拨付生猪养殖屠宰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黄水东调项目资金、海水淡化运营补助、自来水运营补助等项目资金3.63亿元。
四、扶持文旅企业渡过难关。拨付扶持改制国有文艺演出企业发展资金、农村文化建设补助资金、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资金0.67亿元。
五、保障城市运营和交通运输。拨付城市公共事业运营、航线补贴、垃圾处理企业运行资金等4.42亿元。
六、帮助制造业、民营中小企业等复工复产正常经营。拨付先进制造业发展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小升规奖励资金等4.1亿元。
七、推进人才、金融等政策落实。拨付人才津补贴资金、引才平台补助及奖励资金、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出资资金等1.4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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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