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财政局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打造郯城乡村振兴新篇章
聚焦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任务,坚持从城乡双向、农业内外、供需两侧共同发力,积极完善财政配套政策,增加资金投入,拓展工作布局,加快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谱写郯城乡村振兴新篇章。
投入总量再增加。建立健全“三农”投入优先保障机制,确保“三农”投入力度不减弱、总量有增加、结构更优化,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有针对性地向上提报重大项目和资金需求,最大限度争取省、市级统筹乡村振兴资金支持。充分发挥好涉农资金引导作用,大力推动招商引资、政银保担合作,健全完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大力推广应用“鲁担惠农贷”,争取进一步降低担保门槛、扩大担保覆盖面,为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提供贷款支持。
整合力度再加大。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把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为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一招,按照“能整尽整、应整尽整”的原则,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做到“两个全覆盖”。一是,各领域涉农资金全覆盖,包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乡村组织和文化建设等领域资金;二是,实现各级次涉农资金全覆盖,包括中央、省、市、县级涉农资金,实现“四级联动”。统筹用于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和脱贫攻坚。要在管好用好这些资金的基础上,加强自主统筹,确保资金安排更加精准、项目选择更接地气,把资金用在乡村最急需、最迫切、最关键的领域和环节。
扶持措施再精准。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积极构建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支持乡村建设,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巩固发展“三农”持续向好形势。对农业龙头企业,重点在信贷担保、贷款贴息、品牌创建、技术创新等方面进行支持;对示范性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重点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示范奖励的方式进行扶持;对社会化服务组织,重点采取购买服务、大型设备购置补贴等方式进行扶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涉农政策,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做好咨询服务,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资金管理再加强。强化绩效意识,对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实行综合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挂钩,引导乡村振兴规划落实落地。聚焦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点区域,持续狠抓涉农资金使用监管,将涉农资金纳入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综合运用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对资金使用管理和支出进度开展实时监控、风险预警、流程追溯,全面提升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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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