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强化国有资源(资产)
有偿使用管理 夯实政府非税收入基础
寿光市财政以全省“非税收入管理提升年”为契机,采取多项措施,以非税收入管理提质增效为主线,确保政府非税收入质量。
一、堵塞收费漏洞,减少政府收入流失
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的意见》,对落实出租出借资产管理责任、审批程序、管理纪律等方面做了进一步规范,确保政府对非税收入源头管控能力;二是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专项检查工作,摸清了家底,夯实了监管系统,为下一步科学合理地制定与当前市场价格匹配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统一标准提供了决策依据。
二、盘活政府沉淀公共资源,拓宽非税收入增收渠道
充分挖掘政府增收潜力,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明确了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性质和标准。与物价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的收费主体、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收费性质及减免范围等做了明确和要求,下一步,将采用公开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实现有偿使用,实现以资源换取财政收入。
为进一步强化非税收入管理职能,寿光市财政将继续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探索将诸如征拆项目地上附着物残值收入,绿化苗木增值收入等纳入非税收入征管范围,进一步拓宽非税收入增收渠道,挖掘政府增收潜力;探索优化整合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征管流程,做到出租、出借前有财政审批,出租、出借时有公开竞价、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明确价格,出租、出借后有财政资产管理科室统一开具非税收入票据上缴国库并建好台账,确保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走程序、讲规矩、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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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