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财政四项举措支持法律援助工作
一、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按照明确责任、分类负担、全额保障的原则,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将法律援助经费全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市财政整体负担能力和办案数量合理安排经费,确保经费保障水平与办案工作需要相适应。2017年预算安排48万元,比2016年增长10万元。今年上半年市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37件,办结15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7%,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560余万元。
二、动态调整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根据律师承办案件成本、基本劳务费用等因素,连续调整了办案补贴标准。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每案一般补贴1200元至1890元,个别需要异地取证和疑难复杂的案件,近期将继续修订《日照市市级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经费管理办法》,适当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我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连续两年在全省年底质量评比中名列第一。
三、不断改善法律援助基础设施。加大法律援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建设与服务困难群众工作需要相适应的服务设施,提高办公办案设施配备水平。支持日照市法律援助临街一层便民服务大厅建设,完善无障碍配套服务设施,满足接待群众需要。目前,新的法律援助大厅即将投入使用,将使我市法律援助基础设施建设在全省处于先进水平。
四、严格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使用。坚持对法律援助经费实行专项监督检查,严格财经纪律,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现象。根据法律援助工作的特点和工作需要,对法律援助经费做到及时拨付、加强监督、跟踪问效,确保将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让更多困难群众从法律援助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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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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