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财政三项措施支持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一是设立市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自2016年起,市财政设立市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383万元,其中,安排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引导资金230万元、安排全民健身服务业引导资金153万元。2017年,市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达到450万元,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促进了全民健身事业更快发展。
二是建立公共体育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印发了《泰安市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文化、体育购买服务主体和承接主体范围,规定了购买服务的程序和相关内容,构建起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文化体育供给体系。
三是不断加大对上沟通和资金统筹。积极调整体育支出结构,2016年市财政安排资金2156万元,对接上级资金2564万元,用于支持全民健身工作和体育产业发展;2017年,安排资金2388万元支持了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及管理、体育场馆设施改善、群众体育组织和队伍建设、中小学体育活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等,促进了全市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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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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