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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三明确一加强”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一是明确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

  二是明确补助标准。建立农户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的机制。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成本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分类制定补助标准。其中修缮加固户均补助不低于0.6万元;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8万元;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6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5万元。

  三是明确改造要求。危房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

  四是加强资金发放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改造住房竣工后,由县财政、住建等部门组成验收小组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通过后,通过“一本通”系统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一本通”账户,避面截留、冒领等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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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