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沂源县夯实保障基础提高社会救助和福利水平
一是保障社会救助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安排资金3317万元,较上年增加支出635万元,将农村低保、低保人员大病医疗救助、高龄补贴、低保电费补贴等各项社会救助资金重点向农村贫困人口倾斜,制定出台《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将县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560元提高到4200元,低保受益人群进一步扩大、标准进一步提高。
二是保障支持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落实资金1000多万元,支持农村幸福苑、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机构消防设施等民生项目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落实镇村公墓规划和建设资金,大力支持全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对于验收合格的公墓,按照墓穴数量给予奖补,力争到年底30%的村居按规划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和生态文明。目前,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基本完成,已完成验收;194个村级公墓全部开工建设。
三是保障军转优抚群体政策落实。足额落实特困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保障基本医疗需求。建立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解困长效机制,及时兑现解困资金,保障企业军转干部基本生活待遇。落实退役士兵安置和各项优抚政策,足额拨付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和自谋职业经济补助、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抚恤补助等,健全完善了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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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