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山东财政新闻联播

潍坊市实施民生综合保险制度提升灾害救助能力

  为建立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构建灾害性突发事件保障制度,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潍坊市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民生综合保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将商业保险引入灾害救助领域,建立市场化灾害、事故救助补偿机制和低投入、广覆盖、高保障的风险防护制度,提高救助效率和政府应对保障能力,帮助群众快速恢复生产生活,并有效解决因灾致贫等问题,促进经济社会稳定运行。2015年1月,选择寿光、昌乐两地开展试点积累经验,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5年10月印发《潍坊市民生综合保险实施方案》,2016年在全市全面推开,7月1日实现全覆盖。

  一、主要做法

  (一)构建政府与保险机构的协调运作机制。一是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聘请保险经纪公司作为政府顾问,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为政府量身制定保险方案,并帮助开展索赔,最大化维护政府和居民利益。以公开招投标形式,确定4家商业保险公司承保民生综合保险,其中1家作为首席承保人,与另外3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民政部门代市政府作为投保人,与中标保险公司签订合同,购买民生综合保险服务。二是建立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承保保险机构遵循市场化运营原则,充分发挥经营网络遍及城乡的地缘优势和专业技术优势,提供承保、理赔以及防灾防损等专业化服务。实行全年24小时接报案制度,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第一时间安排查勘,核损后直接赔付受害人;期间,保险经纪公司积极介入,帮助索赔,确保受害人得到最大化赔付。三是建立监督和绩效评价机制。保险经纪公司协助民政部门对民生综合保险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协调、评估,定期出具工作报告。同时,民政部门对保险经纪公司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支付经纪费用的依据,确保保险经纪服务质量。每个保险周期结束后,民政部门及时总结民生综合保险运行情况,报市政府和相关部门,不断提升民生综合保险实施效果。

  (二)广覆盖、全保障,合理确定灾害保险范围。一是保险费用低投入。潍坊市民生综合保险由政府出资为全体居民统一购买,人身险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元、家庭财产险每户每年2元, 以后根据每年实际赔付及风险保障变动情况,科学合理调整。根据测算,每年潍坊市支出约2400万元,即可对全市282余万户、920多万人提供保险保障,实现了“小投入,保障大民生”。二是保障对象广覆盖。从保障范围来看,不但对因暴风、洪涝、干旱、滑坡、泥石流、海啸、地面突然下陷等潍坊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居民人身伤亡及家庭财产损失,给予救助;而且,对政府本身无直接责任、但出于政府的社会责任必须启动救助的一些意外或责任事故,也进行赔付。从保障对象来看,人身伤亡抚恤保障对象为灾害发生时处于潍坊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抢险救灾人员和临时来潍坊市出差、旅游、务工、探亲及其他流动人口;家庭财产损失救助对象为潍坊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常住居民,即拥有潍坊市户籍或持有居住证人员。三是灾害事故高保障。参照试点经验及行业有关数据,以保障基本生活为原则,科学合理设置补偿标准。其中,居民人身伤亡赔偿金额最高每人12万元,抢险救灾人身伤亡增补抚恤最高每人20万元。家庭住房损失,根据损失程度进行救助性赔付,最高每户6万元。政府无责救助,每次事故最高30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2000万元,事故过后,可以落实责任人的,由保险机构启动代位追偿法律程序。考虑潍坊地区旱灾频发,将旱灾饮水纳入保障范围,对因旱灾饮水困难人员每人每月最高救助60元。特别约定在发生居民人伤事故、家庭住房财产损失事故后,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分散供养的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对象、孤儿、失独父母、贫困人口(列入潍坊市委、市政府扶贫范围人员),上述对象每户保险金额在普通群众基础上上浮30%。

  (三)专业化管理,高效便捷赔付。一是成立保险共保体。潍坊市民生综合保险按照市场运作的原则,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2016年通过公开招标确定4家保险公司承保,其中1家作为首席承保人,与另外3家组成共保体,共同承担全市民生综合保险服务。潍坊市民政局代表市政府作为投保人,与中标保险公司签订民生综合保险合同,督促承保、理赔和防灾防损工作。二是引入第三方机构。聘请保险经纪进行专业化管理,充分发挥中介机构风险顾问、损失评估、防灾防损、承保理赔的作用,全程参与项目的调研、方案的设计、服务的执行,构建了高效便捷的保险运行机制。设立民生综合保险项目赔偿处理中心,负责保险赔偿日常运作,实行365天、24小时全天候接报案制度。设立“1603555”报案专线电话,规范案件赔偿处理流程,简化索赔单证,确保赔案快速解决。实行了重大案件赔偿处理免报案制度。三是实行纠纷调处制。为全面推进民生综合保险,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决策全市民生综合保险重要工作。建立民政、财政、水利、地震、气象等部门协同配合机制,确保民生综合保险顺利实施。设立了市、县、镇、村四级服务团队。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就保险制度运行情况、经营数据、运行中的问题等进行会商。针对保险理赔中的重大矛盾纠纷,以所在地政府为主调解和裁定,确保公开透明运行高效。

  (四)明确居民应履行义务。为维护全市居民合法保险利益,促进民生综合保险工程平稳规范运行,在保险政策中详细明确了居民应履行的义务。一是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尽力避免或减少责任事故的发生。二是在发生索赔事故后,要及时报案,以书面或其他形式提供事故相关情况, 保留事故现场及有关实物证据,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三是在预知可能引起诉讼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并在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书后,立即将其送交保险公司。索赔时不得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行为。

  二、初步成效

  一是花小钱,办大事,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益。潍坊市在昌乐县、寿光市两个镇街的试点工作,共投入财政资金189万元。试点一年期间,共接到报案咨询电话1700余次,符合承保条件立案、结案1589起,累计赔付金额499万元。 试点期间,2016年6月14日,昌乐县遭受强降雨、大风、冰雹等袭击,造成居民房屋、经济作物和部分农作物受灾。我们紧急启动民生综合保险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组织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进入现场,查勘灾情,核定损失,及时赔付1370户受损居民1159732元。很多受灾群众感激之情溢于言表,逢人就夸政府好。自民生综合保险试点开始,截至今年6月底,累计接到居民报案、咨询电话8400多次,累计赔付受灾群众1875万元,待赔付预计300万元。

  二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促进减灾救灾机制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潍坊市的民生综合保险充分发挥保险公司在防灾减损服务方面经验丰富、网点密集、人手充足、响应迅速、赔付快捷的优势,实现了减灾救灾工作由粗放型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方向的转变,为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定基础。在实施过程中,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以财政资金为牵引,统筹协调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高效有序参与救灾工作,拓展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思路和资源,健全了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了救灾工作整体水平,有效弥补政府部门基层工作力量薄弱、时效性差的不足,最大限度提升灾害救助效果。

  三是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潍坊市的民生综合保险协助政府及时妥善处理各种重大灾害事故,帮助受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快速恢复生产生活,为促进经济社会稳定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该项目具有普惠性,服务对象面向全市所有居民,所需保费由财政预算全额承担,群众不用掏一分钱,即可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切实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群众的获得感更多更强,受到受灾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和充分肯定,政府执政为民、民生为本的形象在履行灾害救助职责的过程中得以水到渠成、立竿见影的体现,新华网、网易网、搜狐网、《中国保险报》、《中国减灾》、山东电视台、《大众日报》等新闻媒体对此进行了广泛报道,社会反响良好。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