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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健全机制加强公共安全转移支付资金管理

  近年来,东平县从规范管理入手,不断提高公共安全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有效改善了政法部门业务装备和基础设施条件,为保障社会稳定、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是健全完善责任机制。为加强公共安全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按照“密切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批复计划,从资金的拨付、使用、监管等环节入手,确保资金按规定的用途、渠道和项目使用;明确政法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专人专项管理,项目专人管理、资金专账核算、领导分工专管,从而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

  二是积极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规定的用途、范围使用,并设置明细账,实行单独核算和反映,确保专款专用;不得用办案(业务)经费购置固定资产、弥补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维修或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不足。业务装备经费要及时列收列支,固定资产要及时入账。

  三是建立监督约束机制。对公共安全转移支付资金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通过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不走样。对业务装备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装备采购资金通过政府采购专户直接支付给供货单位,杜绝了改变资金用途现象的发生。落实资金使用和管理责任制,要求政法部门严格按程序办理固定资产调拨登记手续,详细记载资产的配备数量和价值,及时做好相关账务处理工作,防止资产流失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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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