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多举措并行强化评审质量、防控评审风险
评审质量是评审工作的生命线,是评审工作的关键,蓬莱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评审服务财政预算管理的职能作用,始终把提高评审质量作为工作的重点之重,多举措并行强化评审质量、防控评审风险。
一、建章立制,严格规范评审程序。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蓬莱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不断规范和完善,建立了较完善的规章制度,保证了投资评审工作科学有序地组织实施。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蓬莱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内部控制操作规程》《蓬莱市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审价中介机构业务考核管理办法》《蓬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工程监督管理的意见》(蓬政发[2016]66号)《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操作流程的建议》等文件。蓬莱市财政评审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财政评审法制化进程不断加快,使得财政评审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评审程序更加严谨规范。
二、制定《政府投资工程分步实施计划》,严格执行政府年初预算。按照政府年初预算,年初制定并下发《政府投资工程分步实施计划》,对政府投资工程的预算编制、投资评审、政府采购、事中监管、结算审核等每个环节进行细化强调,确保部门职责明确,管理程序规范。并对各重点工程进行倒排工期,确定评审时间及政府采购时间,打好提前量,保障各项重点工程按计划顺利实施。
三、建立工程台账制度。利用局属内部局域网络建立工程台账并共享,从项目建设单位申报工程预结算资料到工程审结定案,每一环节评审人员都要在网络共享工程台账上做好详细登记,便于及时更新、查找,做到任何环节不因评审原因而拖延进度,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四、实行项目专管员全过程跟踪管理制度,确保评审质量。每个项目派2名评审人员从工程前期预算评审到竣工结算审核全过程跟踪管理,要求评审人员每周到项目现场不少于4次,深入施工一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全面了解工程进展情况,保证各项政府投资工程顺利进行。
五、严格把关事中评审,严控设计变更和隐蔽工程签证。工程施工过程中,评审人员要深入现场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签证,事后一律不补办。对设计变更,按照先评审后实施的原则,从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论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合同约定,对工程进行有效的监督,坚决抵制变相人为增加造价的不合理要求。未经财政、审计部门参与论证的设计变更和隐蔽工程签证所增加的工程投资,一律不予认可。工程施工中累计变更超过工程造价变更限额的(500万元以下变更限额为工程造价的10%且不超过25万元,500-1000万元变更限额为工程造价的5%且不超过50万元,1000万元以上变更限额为工程造价的5%且不超过100万元),必须报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予以实施。
六、实行内部复核、两审定案,保证评审客观公正。蓬莱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实行自行评审和委托评审相结合的评审方式,为保证评审结果客观公正,防止腐败现象发生,无论是评审中心自行审核项目,还是委托中介机构审核项目,都必须通过内部复核制度,即每个项目初审完成后,再由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内部复核,并进行签字确认,尽可能减少工作纰漏和人为误差。同时,对政府投资工程均实行两审定案制度(即:100万以下政府投资工程,由评审中心一审,审计局二审定案;100万以上政府投资工程,由审计局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一审,审计局二审定案),保证评审客观公正。
七、制定中介机构考核机制,加强对审价机构的监督管理。为加强对审价中介机构的管理,制定并下发了《蓬莱市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审价中介机构业务考核管理办法》(蓬财审字[2015]6号),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对中介机构进行考核,按考核标准进行打分、排名、公布结果,并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加强对审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全面提升工程审价业务质量,提高评审效能。
通过多举措并行,蓬莱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17年1至6月共评审预结算项目127个,评审造价3.88亿元,节约资金0.47亿元。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