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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三个到位”助推人才改革

  近年来,沂源县高度重视才才工作,在现代预算管理改革试点过程中,不断建立完善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实施招人引智工程,强化人才支撑,为推动我县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是资金到位。每年按照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4%的比例安排人才专项基金。2017年预算安排人才专项基金1318万元,比去年增加518万元,增长64.75%。主要用于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及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等八个方面的工作。

  二是监管到位。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任务走”的原则,先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出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拨付。同时办公室会同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对工作进展情况每月一调度、一督查、一排名,定期对人才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挪用、超范围使用及其他不符合政策的情况,终止对项目的支持,并采取相应措施收回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制度到位。为支持企业家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创新创业能力,2017年出台一系列人才奖励扶持办法,以激励人才引进和科技创新。对年内批准设置“长江学者”“泰山学者”岗位,并聘任“长江学者”“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的单位,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或技术发明特等、一、二等奖的项目,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对新设国家和省级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牵头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单位,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型企业”、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等若干项目,将分别给予不同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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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