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 积极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部署以及市发改委《关于抓紧做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市财政局积极应对新旧动能转换给我市带来的新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找准定位,理清思路,深度研究我市科技创新、融资创新产业升级、新工业和商业模式、新经济业态以及新技术对经济的融合和渗透,先行先试,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研究泛济青烟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的各项政策。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国家专项资金、产业基金和地方债券支持政策以及国家在强化政府采购支持创新机制上的支持。
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建立完善支持新旧动能转换财政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统筹整合各类专项资金,聚焦投向新旧动能转换各要素环节,尤其是企业最急需政府扶持的投资创业研发初始阶段。
三是创新支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实行创新券办法,有效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完善科技金融手段,积极探索科技风险补偿、股权直投、贷款贴息、贷款担保、科技银行、科技保险等支持方式,放大政府资金使用效应;推进实施省市基金联投联动。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争取省、市财政、金融控股及产业投资集团等部门,建立省、市投资基金统筹“联投联动”机制,统筹规划,聚焦投向,联合扶持,引导撬动,实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四是全面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促使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和资金支出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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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