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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财政局四项措施助推东部滨海新城招商工作

  一、制定扶持政策。一是设立威海国际医疗健康产业城专项扶持资金,从土地、财税、金融等角度对医疗健康产业城入驻机构给予全面支持,对达到条件的医疗机构、医疗研发机构、高等医科院校、养老机构、总部企业给予专项扶持。二是配合东部滨海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称新城办),采取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加强专业招商队伍建设。三是建立东部滨海新城(以下称新城)建设咨询院经费保障机制,通过咨询项目方式给予资金支持。四是严格落实新城土地一级开发制度,探讨将新城区域内大配套费收入纳入土地一级开发核算和返还范畴,进一步规范优化土地专项资金拨付流程,建立土地出让收入直接拨付机制。

  二、保障资金需求。一是保障新城建设投入,为新城招商创造良好环境。逐年提高新城建设预算安排规模,确保五渚河山体公园、一中新校区、中职学校等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依托新城地下管廊、逍遥湾海域综合整治修复工程、泊于水库项目,争取上级专款和政府债券资金27亿多元,大大缓解了地方投入压力。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通过资产注入、安排补助资金等方式支持市水投、城投公司做大做强,使其成为新城融资主体和建设主力。充分利用棚改、大班额、水利建设、土地储备等政策性贷款,先后争取贷款资金65亿多元,推动新城基础设施日趋完善。二是保障招商经费投入,为新城招商提供财力支撑。全额保障新城招商经费,专项用于招商资料策划制作、组织招商推介活动、对接洽谈、聘用招商人员等,并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予以追加或结转下年使用,确保新城招商工作需要。

  三、提高拨款效率。建立新城经费快速拨付制度,年度预算经人代会审议通过后,市财政即将新城办的人员办公经费、招商推介及广告宣传、规划编制、村镇征地工作经费、中韩文化交流中心运行等资金全部拨付到位,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采取“先预拨、后清算”方式,将年初预算安排的五渚河山体公园、一中新校区、市委党校新校、泊于水库等项目资金提前拨付到项目单位,确保新城建设快速推进。

  四、积极宣传推介。一是由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带队,率业务骨干到新城学习观摩,全面了解新城建设近况,提高全体参与意识。二是拟于5月下旬组织我市纳税百强企业到新城现场观摩,认真研究新城区域优势和产业规划,找准业务对接点到新城再投资,并引导百强企业充分发挥产业、客户、信息等方面优势,加大对新城的宣传力度,吸引上下游企业、合作企业到新城投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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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