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落实国家减费政策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自今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停征两项政府性基金和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为切实做好落实工作,我局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及时将以上两项减费政策在市财政局网站上进行了公布;并会同市物价局做好收费项目目录清单的更新工作。
二是在正式文件没有收到前,逐一电话通知各相关单位,做好相关收费的清理工作并按时停征;正式文件收到后,会同市物价局转发到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部门。
三是为确保以前年度(2017年4月1日前)欠缴的相关基金、收费足额征缴,通知各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填写非税收入补缴款项目申请表,上报省财政厅批准后,于4月25日至5月25日期间,通过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征缴入库。
四是要求相关单位做好收费票据的缴销工作。
五是通知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市直各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及时做好非税收入预算调整工作。
在重点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要求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严禁以其他名目继续收费或擅自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对不按规定取消或免征收费项目的,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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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