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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郯城县创新工作方式精准助力扶贫攻坚

  今年以来,临沂市郯城县财政部门积极创新扶贫工作方式,对扶贫资金进行清理整合,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避免扶贫资金的滞留、占用,精准助力扶贫攻坚。

  一是加大投入,有的放矢。2017年,对全县15个省直第一书记帮包重点贫困村、2个市直第一书记帮包重点村,分别按每年每村给予80万元、60万元专项补助;每年安排资金2000万元,通过设立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有劳动能力、有发展产业愿望的贫困户通过产业发展脱贫,并提前将资金全部分配到相关乡镇。

  二是权限下沉,减负提效。为加快推进扶贫项目落地,资金及时到位,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程序和资金拨付流程,对2017年县财政补助重点扶贫乡镇、村和重点村的扶贫项目资金及产业扶持项目,全部提前拨付启动资金。同时,对2017年县以上财政安排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持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按照上级规定需基层政府配套的,取消重点扶贫乡镇资金配套。切实减轻乡镇政府财政负担,调动乡镇政府扶贫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是调整结构,整合资金。按照“集中使用,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的原则,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现有涉农专项资金的统筹整合力度,对资金使用分散、项目交叉重复的相关涉农专项资金,与行业扶贫、生态补偿、专项扶贫等资金捆绑集中使用,形成资金使用合力。2016年以来,整合省级公益扶贫基金386万元,专项用于郯城街道办事处、庙山镇、归昌乡等三个乡镇17个贫困村道路建设,改善群众出行和生产条件。

  四是强化监督,注重绩效。加大对专项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及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跟踪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等行为,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处分。建立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通报制度,强化绩效考评机制,在开展自评的基础上,组织专家或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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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