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进一步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近日,潍坊市出台《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对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农村低保对象给予政策扶持,确保到2018年我市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一是加强政策衔接。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并在低保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重点救助对象等方面与低保政策衔接,同时加强福利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
二是加强对象衔接。完善农村低保家庭贫困状况评估指标体系,以家庭收入、财产作为主要指标,根据地方实际情况适当考虑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家庭贫困程度,并根据家庭贫困程度实施相关救助。
三是加强标准衔接。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在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达到5%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四是加强管理衔接。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动态管理。全面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逐步把机制运用到农村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的识别和认定中,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农村贫困人口的收入、财产核查。
五是完善资金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推进社会救助资金统筹使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增加资金有效供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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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