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认真学习贯彻山东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推进2017年财政工作
山东省财政工作会议结束于1月13日召开后,烟台市财政局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传达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下一步将着力做好财政收支文章、创新财政扶持措施,助推实体经济发展、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不断增强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深化财税改革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扎实做好收入组织调度。把确保财政收入率先走在前列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结合中韩自贸区、半岛自贸区建设,培育一批符合转型升级方向、可持续发展的高效新兴财源,提高将税源转化为税收的能力。加强收入调度分析,不断完善对县市区的组织收入考核激励办法,充分调动各级抓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密切跟踪税制改革、收入划分改革动向,在改革中最大程度维护地方利益。
二是全力助推经济转型升级。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继续合理安排资金向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池注资,为更多产业子基金设立创造条件。进一步强化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投资信息和需求的对接,推动已设立的基金尽快开展项目运营,有效防控各类风险。坚持以追求质量和效益为目标,持续加大基金招引争取力度,着力遴选引进一批拥有较高专业水平、较强业务能力、业界知名度高的基金投资机构及管理团队,努力设立环保产业、战略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等一批具有“高精尖”特点的质量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产业引导基金,加快推进区域性基金管理中心建设。
三是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始终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的原则,严格把好关口,既全面落实上级民生政策,又严控擅自提标扩面,保证民生政策的可持续性。围绕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养老产业发展以及解决“大班额”问题、推进“全面改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棚户区改造等为民服务实事,强化资金保障,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深化民生领域改革,注重“花钱建个好机制”,充分激发各领域内在活力,实现民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履行财政职能,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导向作用,按照扶贫投入与扶贫任务相适应的要求,把专项扶贫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确保每年增幅明显高于本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进一步完善财政扶贫脱贫政策措施,创新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机制,加强绩效考核,建立精准对接机制,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到2017年底,全部完成省级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销号,早于全国三年、全省一年”的脱贫攻坚任务目标。
四是纵深推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结合明年部门预算编制,进一步规范预决算公开,强化财政资金统筹。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19%的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试编2017-2019年城建重点项目和部门基建项目支出三年滚动规划。加大专项资金公开力度,在2016年选择部分涉及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的专项资金实行公开试点的基础上,2017年将所有的专项资金全面纳入公开范围。扩大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范围,用好绩效评价结果,真正把有效的资金用足用好、发挥更大效益。按照国家、省总体部署,2017年到2018年,争取在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2019年到2020年,基本完成主要领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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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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