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前门堵后门,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一是严格实行限额管理,规范政府融资举债。自2015年起,根据《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要求,将政府债务规模严格控制在上级政府核定下达的限额内,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且规定各级政府新增融资需求只能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方式解决。2015年末,我市将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核定限额以下20.4亿元,初步建立起了政府债务规模调控长效机制,为下一步规范各级政府举债行为,合理利用举债空间奠定了基础。二是债券收支纳入预算,接受人大社会监督。自2015年起,将当年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执行中又及时将省厅下达的新增债券收支,及时编制调整预算报市、县人大审批,分门别类地纳入了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不仅实现了政府债务举借和使用的阳光操作、规范管理,而且实现了债券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捆绑使用、统筹安排,有效增强了地方政府调控和保障能力。
(二)优化存量用活增量,不断提高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效益。一是置换优化政府存量债务,缓解政府偿债压力。进一步夯实偿债责任,对用于公益性项目的政府债券,全部由各级财政通过年度预算安排偿债资金,必要时通过处置政府资产偿还;用于非公益性项目的政府债券,由使用部门和单位偿还,确需财政垫付的,依法对债务单位保留追索权,从部门和单位预算中逐步扣回。同时,积极争取政府置换债券发行额度,优化债务结构。在2015年发行81.2亿元政府置换债券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争取到位置换债券发行额度157.2亿元,上半年分四批发行置换债券94.42亿元,不仅有效缓解了各级财政的短期偿债压力,而且每年节省利息支出10.5亿元。二是合理安排使用新增债券,增强政府调控能力。通过积极对上争取,今年共获得新增债券19.8亿元,较上年增加12.7亿元,增长1.8倍。在分配上,统筹考虑各县(市、区)综合财力、债务负担、建设需求等因素,合理制定分配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及时下达各县(市、区)。在使用上,与年初预算相结合,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债券资金。今年市级新增的11.5亿元债券,全部用于市博物馆、食药检验检测、残疾人康复、城市居民饮水、农村改厕和新能源公交车购置等重点民生项目建设上;县市区8.3亿元,集中用于解决教育“大班额”建设、库区移民避险解困、关停煤矿等重大项目建设,有力提升了各级财政保障能力。
(三)强化监督管理,严格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一是完善政府债务系统数据,夯实管理基础。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数据进行全面审核,按规定修改完善,确保政府债务底子清、数据实。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及时掌握债务增减变化情况,不断夯实政府债务管理基础。二是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强化日常管理。今年5月份,针对债券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泰财预〔2016〕9号),从严格区分债务债券类型、严格限定债券资金用途、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建立完善监管台账制度等方面,进一步进行了明确规定和强化要求,尽力弥补工作短板、堵塞管理漏洞。三是建立风险提示预警机制,防范债务风险。加强日常风险评估测算,不定期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债务风险隐患的县市区,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和约谈,认真排查债务风险点,制订中长期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和应急处置措施。并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压缩公用经费、处置存量资产、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消化存量债务,逐步将债务风险控制到合理范围以内。四是加强融资担保监督检查,严控或有债务。严格禁止各级政府以任何形式进行违法担保或者变相担保,加快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对政府委托企业承担的公益性业务,通过注入资本金、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依法给予支持,政府不承担偿债或者担保责任,阻断风险传导。
(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一是加强债务分类管理,促进经济均衡发展。针对各县(市、区)政府债务负担水平不一,政府举债筹资能力参差不齐的现状,研究提出了“分类指导、支持发展”的政府债券管理思路,根据不同地区的债务实际负担情况,分别制定不同的融资发展和债券管理对策,积极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融资发债支持。二是妥善解决在建项目后续融资,保障经济持续稳定。2014年以来,受经济下行和新旧管理制度转换双重影响,部分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面临资金链断裂风险。我们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在建项目后续融资的各项财税、金融、投融资改革、融资平台转制等政策措施,尤其是对2014年底已签订贷款协议的后续放款10.5亿元,允许在债务限额内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系统,有力保障了在建项目后续融资,维护了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三是积极解决政府拖欠工程款,维护各级政府信誉。印发了《关于做好使用置换债券解决政府拖欠工程款问题工作的通知》(泰财预〔2016〕8号),将利用置换债券解决政府拖欠工程款问题作为今年债务管理工作重点,全面核实政府拖欠工程款债务信息,对已纳入政府债务系统的,积极利用政府债券进行置换兑付,并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调度考核。上半年,我市共利用政府置换债券兑付拖欠工程款8.7亿元,带动其他资金来源累计解决拖欠工程款14.4亿元,占省政府任务总量32.9亿元的43.6%,预计全年将利用政府置换债券解决拖欠工程款25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