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不断加大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力度。开发城乡医疗救助即时结算软件,与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数据库互联互通,为全市困难群体医疗救助资金在医院就能即时到账奠定了基础,省去困难群体多趟往返报销药费的辛苦。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全市县均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558元/月和348元/月,较上年分别增加29元和32元。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分别为485元/月和290元/月,均超过省定贫困线。市级下达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专项资金5900万元,全力“兜住”全市13万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二是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出台了《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将残疾人两项补贴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采取“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便民服务,每年一季度向社会公开上年度补贴资金发放使用情况。由于此次两项补贴的提标扩面,导致县级支出大幅增加,为了减轻县级压力,市级在原有补助的基础上,筹措福彩公益金500万元,加大对困难县市区的补助力度,确保两项补贴政策按要求落实到位。另外,市级投入扶持资金1000万元,巩固建设就业扶贫基地112处,新安置150名残疾人就业,辐射带动1000户残疾人从业;实施春苗阳光工程,为我市650名12岁以下进入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补助等。投入2000万元,用于残疾人康复文体示范基地建设。
三是认真落实特殊群体保障政策。为了加快民生支出预算执行进度,我们每年均提前下达下一年度市级优抚安置等补助资金1.2亿元,及时落实优抚对象抚恤及生活补助、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随军家属生活补助等提标政策;不断完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分级负担机制;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落实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并在规定时限内足额发放到位;保障5000多名困难企业及自谋职业军转干部的就业、养老、医疗保障等待遇,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