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鄄城县四举措着力改善民生
2015年鄄城县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遗余力保障民生,2015年民生支出达235252万元,占财政支出的76.89%。
一是全县用于三农发展支出1.59亿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0229万元,有力促进了农民增产增收。严格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全年共发放农机补贴1700万元。投入1453万元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
二是全年共发放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12690万元,基本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5元。2015年财政用于农村低保资金4793万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400元提高到2800元。
三是进一步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逐步建立起了融合医疗保险、医疗补助、医疗救助在内的医疗保障新机制。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35元提高到40元,巩固完善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四是全力保障城乡义务教育经费,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分别提高到年人均1100元、900元,投入财政资金8561万元。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职学生助学金、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等免费、补助政策。加快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薄”步伐,缩小城乡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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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