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财政“三举措”扎实做好扶贫工作
一是科学统筹财政资源。近三年来,全市各级共统筹投入产业扶贫资金2亿多元,其中,2015年市级安排资金4560万元,用于支持扶贫产业开发、市级互助资金组织发展等扶贫项目。统筹做好建档立卡、产业开发、雨露计划、金融扶贫、贷款贴息等方面工作。三年来,共新发展林果12.09万亩,蔬菜6545亩、水果大棚2732个、苗木花卉2326亩等;增加养殖牛、羊等牲畜3.2万头等;围绕扶贫产业发展新建、整修生产路624.68千米、新建水利设施1257处,项目成效共惠及706个贫困村,89万农村人口,15.7万贫困人口,有效引导带动了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
二是加强财政金融合作。积极探索金融扶贫新途径,做好金融扶贫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小额信贷精准扶贫的“杠杆”作用。在利率优惠方面,实行支农特惠服务,对扶贫小额信贷免抵押、免担保,执行年4.85%的国家基准利贴率。在政策息方面,财政每年拿出110万元对贫困户到期还本还息的予以全额贴息,对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给予3%的年贴息政策。在风险担保方面,财政设立风险补偿金,并引入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执行2%的担保费率,作为风险准备金,由担保公司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稳步推进互助资金试点项目,以财政扶贫资金为主体、村民自愿按一定比例交纳部分资金、在贫困村建立的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的金融互助组织,特点是“小额、短期、便捷、风险可控”,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发展活力。自开展至今,已经实现了县区全覆盖,试点村达到738个,覆盖123个乡镇(街道)。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8000余万元,资金规模已发展到2.3亿元,入会农户达15万户,累计为12万余农户发放借款 7.6亿元,充分发挥了金融扶贫的“输血转造血、四两拨千斤”效应。
三是切实用好扶持资金。三年来,共整合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农资金4.6亿元,用于扶贫产业开发,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扶持,注重本地优势传统产业,努力使每个贫困乡镇有1—2个主导产业,每个贫困村有1—2个特色产业,每名贫困户都有增收项目;扎实推进饮水扶贫工程,三年累计投入1亿元,用于农村饮水困难地区配套完善贫困户饮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方面建设补助。同时,用好上级一般转移支付资金,支持38个重点扶贫乡镇统筹财力,因地制宜地发展地方扶贫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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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