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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海绵城市试点扎实推进海绵成效雨季初显

  2015年4月,济南市成功竞争入选首批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截至目前,我省已筹措资金6.68亿元,支持济南市围绕城市水系统、园林绿地系统、道路交通系统、建筑小区系统、能力建设等五大系统,扎实推进山、泉、湖、河、城相融合的海绵泉城建设。今年以来济南市平均降水量525.7毫米,较去年同期多138.6毫米,是去年同期的1.4倍。雨季期间,济南市相关试点区域“渗、滞、蓄、净、用、排”的海绵效果初显,试点区域的主要路段或山体园林未出现“雨后看海”的城市内涝现象,经受住了暴雨考验。以奥体西路为例,该路段西侧包括生态水塘、植草沟、旱溪在内的海绵工程设施1500余平方,仅此一处海绵设计,可实现每年1.3万立方米的自然下渗量,约等于7个标准游泳池的水量,海绵效果喜人。

  一、坚持规划先行,明确试点目标责任。财政部4月份公布试点城市名单后,济南市按照《海绵城市技术指南》及相关行业技术要求,同时结合专家意见,在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抓紧编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3年实施计划,从径流总量控制以及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方面明确了建设目标和考核指标,明确了3年实施期内要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由现在的35%,提高至75%;年可直接利用雨水总量与年均降水量比值由现在的1.9%,提高至12%的目标,并逐项提出了具体试点建设项目及拟建立的管理制度、标准规范、投融资计划等,落实了责任主体,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基础。济南市政府同时承诺,将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计划推进试点工作,并将实施计划作为目标任务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加快项目推进,确保实现海绵成效。根据实施方案,济南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为大明湖兴隆片区,总面积39平方公里,受益人口32万人。从项目实施内容来看,针对山体区域、陡坡区域、平原区域下垫面特点,南部主要强调渗、滞、蓄、净功能,将雨洪水渗入“地下天然水库”;北部主要通过涌泉释水或采水调水,实现“地下水银行”的“存、贷”循环。截至目前,规划内43个项目中已开工25个,其中已完工项目2个,剩余未开工的项目中已立项2个,待立项16个。全市已建设下沉式绿地1.5万平方米,完成透水铺装2.3万平方米,砌筑挡墙、水平阶8000立方米,栽植各类苗木30余万株,另外,五库连通工程、卧虎山水库雨洪资源利用、龙脊河锦云川河道整治等城市水系统项目也进展顺利,预计2015年底,工程将全部完工。目前在建或已建成的旅游路东段、凤凰路北段、二环南路、经四路、纬十二路等示范路段已分别实施了透水路面、门洞式路沿石、下沉式绿化带、生态水塘、植草沟、蓄水坝等吸水蓄水的海绵设计和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能力显著增强。

  三、创新融资方式,积极推广PPP模式。根据实施方案,济南市试点区域的43个项目,总投资为75.94亿元,为有效提高资金保障能力,在不断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的同时,济南市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研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目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济南市实施方案中的PPP项目由初期2个扩展到了13个,估算投资43亿元,同时明确由济南市市政公用资产管理运营公司作为PPP筹资立项主体,代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成立海绵城市PPP项目公司,充分利用运营项目地上市政设施广告位、地下空间使用的收费权等特许经营权,以及运营项目道路红线内、河道绿线内的空间建设服务场地或设施等资源,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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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