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茌平县设立140名政府采购“专管员”
近日,为加强与采购单位的沟通联系,茌平县建立了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截至目前,全县已在70个行政事业单位中设立了140余名专管员。
按照监督与执行相结合、采购验收相分离的原则,专管员对采购需求、合同签订、验收评价、信息公开等进行监督把关,及时反馈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专管员实行动态管理,因撤销、调离、变更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所在单位要及时告知县采购办,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专管员要接受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县政府采购中心不定期对专管员进行综合考察。
茌平县政府采购工作坚持放管结合、收放有度的原则,逐步建立起采购主体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良性循环制度,倒逼采购单位的采购活动更为规范,提升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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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