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设立六类基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青岛市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充分利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优势,设立了总规模270亿元的六类资金,有力推动了财政资金市场化运作,放大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设立100亿元城市发展基金。市财政局结合当前政策规定、银行诉求和项目实际,由市财政与商业银行共同组合成青岛市城市发展(PPP项目)股权投资基金,为市地铁、机场等重大、急迫的PPP项目开辟新的资金来源渠道。目前已形成了以搭建PPP项目公司为核心的股权投资基金设计方案。以地铁M1建设项目为例,该项目资金总需求约403亿元,建设期6年,约需161亿元资本金(按40%资本金比例测算),分期到位。拟由市财政与合作银行按1:7比例(财政16亿元,银行113亿元)筹资设立规模129亿元的(资本金需求的80%)城发1号基金,作为社会资本方,以股权投资方式与地铁集团合作设立SPV,承担M1号线建设运营;地铁集团出资32亿元,占资本金需求20%,可由地铁基金安排解决。
二是设立110亿元老城区企业搬迁发展基金。为支持青钢集团顺利搬迁,青岛市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与浦发银行成立青钢产业投资基金,专项用于青钢集团搬迁项目资本金投入。基金规模30亿元人民币,其中市财政通过青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出资9亿元,资金来源为青钢集团土地出让金收入,其余21亿元外部投资由浦发银行通过信托方式进行筹集并出资,作为基金的优先份额,享受固定收益。基金采用股权投资形式投入青钢集团特殊钢铁有限公司,21亿元基金优先份额在5年存续期内可视情况提前赎回或期满后一次性赎回。
三是设立20亿元化解银行机构不良贷款基金。为支持银行化解不良贷款,构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市财政局筹措资金与国有投资公司按照不低于1:4的比例,共同设立不低于20亿元的化解银行机构不良贷款资金。市财政局与市金融工作办等部门研究起草了《银行不良资产专项收购方案》,已经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财政4亿元资本金已筹措到位,待《方案》正式印发后将向国有投资公司注入资本金,尽快启动不良资产收购工作,降低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
四是设立10亿元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基金。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帮助企业破解续贷难题,市财政局筹集资金与国有投资公司按照1:4的比例,共同设立10亿元的转贷引导基金。市财政局与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国人民银行青岛中心支行、青岛银监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基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对转贷引导基金的申报条件、使用额度、运作方式、业务流程等进行了规范,并公布了首批合作银行及投融资机构名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作为受托管理机构正在与合作银行及投融资机构签订协议,协议签订后即可启动相关工作,市财政将根据转贷规模按比例足额、及时配比资金。
五是设立28亿元市级产业引导基金。为进一步壮大产业引导基金规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财政将市级产业引导基金总规模增加到15亿元,重点用于工业转型升级、创客创业投资、互联网工业发展和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创新发展等,吸引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目前蓝高新与现代服务业引导基金、工业转型升级引导基金、商贸业引导基金以及文化产业引导基金已基本组建完成。工业转型升级引导基金已发布第一批合作股权投资机构募集公告,并聘请专家对项目进行了独立评审,尽职调查完成后将进入出资阶段。
六是设立2亿元海尔海立方创业创客基金。创客基金由海尔集团相关公司、海尔海立方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市政府和青岛高新区管委共同出资,其中市财政出资5000万元,采用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运作,打造创客平台。平台整合创业者、项目合伙人、供应链上下游资源、渠道资源等,搭建多角色并联资源的生态圈,为中国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创造样板。主要支持与海尔产业相关的智慧家庭、智能家居、物联网相关的材料、技术、产品、应用及服务,以及硬件、软件、服务、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领域中有核心创新能力、成长性好的创新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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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