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诚实:贯彻落实新预算法 加快建立现代预算制度
山东省泰安市财政局局长 李诚实
近年来,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山东省泰安市财政局在预算管理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特别是新预算法出台以来,按照中央和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立足源头治理,坚持问题导向,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先行先试,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一、规范细化预算编制,透明预算制度逐步建立。坚持以规范、细化促进透明、高效,逐步完善预算标准体系、细化编制内容,为预决算公开奠定基础。预算编制方面,为保障部门正常支出需求、缩小预决算差距,2011年分类别提高了部门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并将车辆燃修费定额标准由每车2万元提高至3万元,去年又提高至5万元。自去年起,将部门文明单位奖和公务接待费纳入预算统一安排。目前,已实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出国和公务接待经费,以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预算单列,并逐步完善了定额标准体系,为预算编制和执行奠定了基础。为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逐步建立健全了以项目库管理、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项目支出管理制度体系。预算公开方面,市级从2008年开始公开政府预算报告和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去年,一次性公开了2005年以来的财政总决算。今年,市政府专门就全市预决算公开印发实施意见、作出统一部署。5月底,市级向社会公开了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以及67个部门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截至8月底,各县市区相关预算也全部实现了公开。10月31日,市本级选择67个部门,县(市、区)选择281个部门,将2013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向社会公开,并将政府决算予以公开,顺利完成了决算公开工作。同时,开通了“泰安阳光财政”网站,除涉密信息外一律公开,为群众打造了解财税政策的平台、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监督财政工作的窗口。今年,在清华大学公布的全国289个城市财政透明度排名中,泰安市居第60位,较上年前移12个位次。
二、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统筹调控能力逐步增强。牢固树立“大财政”观念,坚持管资金与管资产并重,全面掌控、统筹配置政府各项财力资源,提高财政综合保障能力。政府预算体系方面,为把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自2007年起,市县两级开始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自2010年起,市级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部提交市人代会审议,构建起“四本预算”有机衔接、相互补充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财力统筹方面,大力推行综合预算,将各部门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 提出“先政府性基金、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再一般公共预算”的支出安排顺序,按照支出项目性质和用途统筹安排财力,相关支出优先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不足部分且必须安排的,再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解决,实现了政府财力统一管理、统筹使用。资产统筹方面,市级先后建立了资产配置预算、资产处置报批以及资产调剂共享等制度,将资产购置、维修、报废和处置收益等全部纳入了预算管理。同时,围绕变无效资产为有效资产、低效资产为高效资产,积极探索创新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体制,现正筹备建立财政资产管理中心,对市直行政事业资产统一权属登记和管理运营;并由财政资产管理中心出资组建的市场化投融资平台,全面承担起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职能,破解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债务难题。
三、大力清理整合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不断优化。针对跨部门、生产性专项资金设置过多、使用分散、效益低下等问题,我市从2011年开始编制实施“十二五”财源建设规划,对各类跨部门、生产性专项资金明确提出了“三不变、一受限”的整合过渡办法。即:资金整合之后,渠道不变、隶属关系不变、用途不变,但项目选择必须严格限制在财源建设扶持范围之内。同时,严把入口、严控增量,未经市政府研究批准,各部门一律不得新设专项资金。2013年,通过整合各类生产性专项资金,市级预算安排财源建设资金1.3亿元;通过上下联动,市县筹集资金5.3亿元,支持了189个财源建设项目。今年,继续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将市级财源建设资金规模压减至8000万元,加快退出竞争性领域。同时,积极探索利用基金等市场化运作模式,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2008年,市财政探索设立了1000万元的泰山科技创业资金,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2012年,由市级财政主导,通过吸引社会出资等方式,先后设立了总规模2.5亿元的东岳创投基金、4亿元的泰山天颐创投基金,分别投向创新型企业和绿色产业。两支“基金”既开辟了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新渠道,也为专项资金的加快退出创造了条件。
四、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支出绩效不断提高。牢固树立“时间就是效益”的观念,将预算执行控制作为加强预算管理的核心,通过“压一般、盘存量、促进度”,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规定,市级先后出台了外宾接待经费、临时出国经费、短期出国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6项管理办法,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初步建立。1-9月份,市直“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9.8%;大力压减结余结转。自2013年起,定期对结余结转资金拉出清单,采取分类压减措施,努力盘活财政资金存量。去年,全市共压减结余结转资金7.6亿元,压减幅度37.8%,超额完成省级下达压减任务。今年,建立了结余结转定期清理机制,连续两年未用完的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对当年未支出的市级资金,最迟于12月20日收回总预算,需继续安排的支出项目,列入下年度预算。同时,全面清理财政暂付款,强化源头控制,规范审批流程。去年,全市共清理回收2.6亿元;努力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建立健全了预算执行进度责任制、专项资金限时办结制、预算执行督查约谈制等制度,近两年全市预算执行进度均居全省前列。今年,又建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挂钩机制,年底对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压减结余结转、盘活资金存量、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安排部门预算和转移支付资金挂钩。
五、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债务风险可防可控。近年来,泰安市高度重视政府债务管理,市政府研究制定、并及时修订完善了《泰安市政府债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政府性债务的举借程序,明确了偿债资金来源、偿债责任和抵御风险等措施要求,为政府性债务管理奠定了制度基础。今年,市政府又成立了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融资事项的决策控制,严格控制新上项目和投资规模,努力防范债务风险。同时,对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年度债务举借实行计划管理,年初由政府投融资管理委员会测算、审核,并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后下达执行,严格控制政府新增债务,确保了债务规模适度、风险可控。
新预算法在增强预算完整性和公开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等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今后,我们将以预算法实施为契机,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
一是健全政府预算体系。科学界定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保基金四本预算的功能范围,构建“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增强政府资金统筹调控能力。从2015年开始,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按10%的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以后年度逐步提高;探索建立将政府性基金中可统筹使用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制。二是改进预算安排方式。从2015年开始,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制度,一般公共预算和部门缴入国库的超收收入,除具有专项用途的当年不再安排、结转下年使用外,其余收入全部收回总预算,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建立跨年度平衡机制和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奠定基础。三是完善预决算公开机制。扩大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市直部门预算全部向社会公开;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都向社会公开。同时,将市级专项资金和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全部公开到具体项目,积极推进专项资金分配结果和管理办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细化公开内容,除涉密部门和内容外,所有部门预算的公开内容,都明细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并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四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大力清理整合专项资金,逐一排查梳理现有各类专项,对政策依据不清、评价结果较差,尤其是审计发现问题较多的,严格控制规模直至取消;对属于地方事务的对下补助类专项,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逐步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重。严把“入口”、畅通“出口”,从2015年开始,除救灾等应急支出外,年度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再新设专项资金或者调增专项资金规模;确需新设专项资金的,必须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批准。同时,明确专项资金执行期限最长为5年,到期自动取消;确需继续安排的,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积极拓展基金运作模式,自2015年起,对清理后确需保留的市级生产性专项资金,按照70%的比例予以整合,集中用于建立产业引导投资基金,吸引、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事业发展。五是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在全面清理甄别政府性债务基础上,将政府性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对政府性债务主体、用途、规模、方式以及风险控制等方面的限制性规定;统筹各类资金,优先保障在建项目续建和收尾;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减轻政府举债压力;建立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应急处理机制以及债务报告和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性债务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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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