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校长职级制改革实现五创新
一是改革对象范围创新。将校长、副校长、党组书记和副书记全部纳入职级制改革范围,取消行政级别,实行校长、副校长任职资格制度。
二是绩效工资制度创新。建立市域内统一的绩效工资标准,按照上一年度全市教师月人均工资额的一定比例适当调增绩效工资总量,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由教育部门负责考核分配。
三是人事管理制度创新。建立“县管校聘”的人事管理制度,在编制、人社部门分别负责编制总量和岗位总量控制的前提下,由教育部门具体负责校长和教师的调动、交流、配置等工作,使校长、教师由“学校人”转为“系统人”。
四是优质校长配置创新。在完善中小学校长定期交流任职制度的基础上,设立特级校长柔性流动指标,对自愿到农村或薄弱学校任职的优秀一级一等校长,在第一个聘期内学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达到2次以上且聘期期满考核达到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直接认定为特级校长。
五是考核评价制度创新。充分考虑农村、薄弱和规模较大学校的办学难度,科学设置职级评审难度系数和权重比例;同时,注重考核校长在学校原有基础上取得的发展变化幅度,激发校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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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