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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正式启动

近日,德州市印发《德州市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该市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正式启动。目前,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已公开征集子基金,凡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或投资企业均可提出申请。

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是由市政府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募集运作的政策性基金(母基金),基金规模5亿元。主要通过参股方式,与市内外社会资本及其他政府资金合作设立或以增资方式参股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子基金),也可视情况采取跟进投资的方式进行投资运作。引导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防范风险、滚动发展”的原则进行投资管理。德州市财政局代表市政府履行引导基金出资人职责,相关主管部门负责联系行业和产业的项目库建设,建立健全行业投资项目备选库,为参股子基金提供项目信息查询和对接服务,并监督子基金投向,但不干预子基金具体投资业务和投资项目的确定。

运用政府引导基金促进股权投资加快发展是政府扶持产业模式的创新和财政资金分配方式的创新,从原有的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财政资金无偿拨款方式转变为“市场化投资”,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进入我市产业投资领域,进一步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推动全市创业创新、产业升级和小微企业快速成长。同时,坚持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私募基金专业化管理团队的独立决策和法人治理结构制衡作用,通过严格的制度设计和全过程公开操作,规避资金运作风险和道德风险,提高基金运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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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2月13日